2019级本科生: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7]118号)、《关于开展2019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本科生院[2020]13号)(附件1)、《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附件2),为做好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及基本条件
1.已修完入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第一学期要求的必修课程且首次考核已合格;
2.因本学期补考尚未进行,上学期有个别必修课程期末考试缓考的学生可以报名(不包含军事训练缓训的学生),缓考课程不计入各类学习成绩计算。
3.所学专业应与拟转入专业的通识教育平台及机类平台的课程类型一致,且转入前所修必修课总学分不少于拟转入专业应修必修课学分的90%;
4.每名学生只可申报一个专业。
二、名额分配
院系
| 专业
| 接收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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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
| 能源动力类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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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专业工作总体安排
时间
| 工作方式
| 工作安排
| 具体内容
| 涉及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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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
晚上18:30
| 腾讯会议号:103 834 973
| 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专业介绍及政策宣传
| 能源动力类(包括能源与动力工程和轮机工程专业)介绍、就业前景、科研发展及船舶动力行业最前沿的科技资讯和发展动态。
| 欲转入我院能源动力类(能源与动力工程及轮机工程专业)的学生、2019级动力学院本科生自愿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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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
上午8.30-11.00
| QQ审核
| 我院申请转出学生的审核
| 转出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学生只可填报一个专业,QQ发给教务办谭老师进行审核,审核报名学生是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
| 我院申请转出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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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 学院在动力学院网主页公布经审查符合转专业报名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向本科生院报送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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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
上午8.30-11.00
| 邮箱收取材料
| 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上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 (1)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要求转出学院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2)原学院出具的成绩单原件;
(3)原学院出具的所修必修课综合平均成绩证明(附件4)。
(4)原专业培养方案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本次提交均只提供电子版即可(命名方式-学号姓名-相关材料名称),待返校后补纸质版材料。
| 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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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
8:30
| 腾讯会议号:556 723 179
| 复试考核
|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成绩=所修全部必修课的综合平均成绩(计算首次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其中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考核不予通过。
面试主要考核申请者的专业学习理论基础(25分)、是否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25分)、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25分)及在本专业研究领域的发展潜力(25分)。
| 申请转入我院且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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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 -21日公示
| 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及考核的申请者的复试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按照各专业拟招收的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期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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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
| 学院向本科生院上报转专业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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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依据《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动力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管理规定》,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船舶动力班学生不参加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转专业。
2、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本科生教学秘书:谭晓京
联系电话:15244699459,邮箱:56635440@qq.com
若有未尽事宜,欢迎致电咨询。
附件1:关于开展2019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附件2: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附件3:2019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4:本科生必修课正常考核综合平均成绩排名证明模板
附件打包下载: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2019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rar
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