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8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将组织开展2018级能源动力类大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将学生按专业进行培养,以保证后续教学安排的顺利进行,确保学生按时进入专业分流培养阶段学习。
一、名额分配及分流原则
学院现有能源与动力工程和轮机工程两个专业,其中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分三个方向分别为内燃机、燃气轮机、热能工程方向。
2018级能源动力类学生共315人,其中7人降级,不参加专业分流,因此参与分流的学生共计308人。20180300船舶动力班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单独培养。各专业方向、班级、招收学生数如下: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专业班级
| 招收学生数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内燃机方向
| 20180311
| 38
|
内燃机方向
| 20180312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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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轮机方向
| 20180313
|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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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轮机方向
| 20180314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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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能工程方向
| 20180315
| 38
|
热能工程方向
| 20180316
| 39
|
轮机工程
| 轮机工程
| 20180341
| 38
|
20180342
| 39
|
专业分流采取专业优先的原则,即学生按顺序填报4个专业志愿,专业录取时首先将学生按所报第一专业进行分类,各专业按前3学期必修课正常考核综合平均成绩(首次成绩)(必修课成绩相同者,参考选修课成绩)排序,由高至低按专业招收计划录取。对第一专业未录取的学生,则按所报第二专业进行分类,各专业按缺额计划由高到低录取,第三、第四专业志愿以此类推,直至各专业按照计划招收人数全部录满为止。
二、工作总体安排
1、4月30日,学院公布《关于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2018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及2018级能源动力类所有学生前3学期的必修课、选修课综合平均成绩(首次成绩)供学生核对及参考填报志愿,若学生对成绩有异议请联系教务办老师重新核对确定最终成绩。
综合平均成绩(首次成绩)=∑(学分×课程成绩)÷∑总学分
(注:①考查课成绩按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30分计。缺考0分。
②统计学习平均成绩时,按首次考核成绩计算,办理过缓考的课程按缓考后的成绩计算。)
2、5月5日,学院组织全体2018级能源动力类学生参加各专业线上宣讲会,学院邀请各专业方向资深专家将以腾讯视频会议的模式帮助学生了解各专业方向研究主要内容、就业趋势、科研实力、未来发展前景等相关信息。
具体时间:2020年5月5日晚18:15-20:15
腾讯会议号1:949981438(20180301-20180307班)(专业分流宣讲主会场)
腾讯会议号2:149686570(20180300和20180308班)(2018级专业分流宣讲主会场)
3、5月6日-7日,由各班班长统计班级所有同学的专业志愿(填写附件1),每名学生必须填报四个不同的志愿,不得漏项。学生在填写志愿时直接填写内燃机、燃气轮机、热能工程及轮机工程即可。班长将本班志愿汇总于5月7日晚上16:00前上报至教务办,志愿上报后不得修改。
4、5月8日,在学院网站和2018级本科生QQ群公布所有学生专业志愿。
5、5月9日-10日,根据学生专业志愿和前3学期必修课正常考核综合平均成绩,按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后,学院将根据学生情况随机分配至相应班级,学生不得进行班级选择。
6、5月11日-13日,录取结果公示,无异议报本科生院审核备案。
三、其他说明
1、自2018级学生开始,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在第七学期推免保送时,学院将按照各个专业方向的人数按比例分配推免名额。(申请保研学生须满足当年学院保研基本条件,且正常考核综合平均成绩(通识教育选修课除外)(首次成绩)至少达到80分方可申请保送。)
2、学生学费在前四学期按录取专业学费标准收取,专业调整后,按照新调整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3、第五学期开始,学生执行调整后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
4、2016、2017年入学降入2018级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直接并入入学专业相应班级学习。
附件: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2018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申请汇总表-0429.xlsx
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