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决定组织2011年度省科技攻关计划重大项目及储备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的项目类别

(一)省科技攻关计划重大项目。本年度黑龙江省重大项目拟支持10项左右。项目应根据政府主导、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注重产学研合作和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作用,围绕重点支持领域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组织申报(重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储备项目。储备项目是指向国家科技部申报的2012年度国家科技计划预备项目和向省科技厅申报的2012年度科技计划预备项目。省级储备项目包括科技攻关计划引导项目、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和软科学项目。凡申报国家储备项目的单位,其申报的技术领域,分别按照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农村科技处和社会发展处所提出的要求申报,并由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农村科技处和社会发展处备案(已经申报储备项目的单位,此次不再重复申报)。凡申报省级储备项目的单位,科技攻关计划引导项目除参照重大项目有关要求外,还要围绕本学科、领域内的前瞻性预研及探索,以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进行组织申报;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要重点围绕与俄罗斯、欧美、日本、韩国等国家的交流与合作,以及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瓶颈问题进行组织申报;软科学项目要围绕全省科技、经济工作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为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提供依据进行组织申报(储备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经费额度及匹配比例。科技攻关计划重大项目申请省科技计划经费不低于200万元,科技攻关计划引导项目和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在20--50万元之间,软科学项目在5--10万元之间。重大项目自筹经费不低于总经费的50%。

(二)限额申报。本年度省科技攻关计划重大项目和储备项目申报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推荐单位限额2项以内,清单排序申报)。

(三)申报方式。登录省科技厅主页(www.hljkjt.gov.cn)进入黑龙江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在线完成,即申报人在线注册、在线填报、提交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在线签署申报、推荐意见后,完成申报工作。主要附件由系统上传,不能上传的可自行报送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

(四)受理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省科技计划项目采取随时申报、随时受理、集中审批的方式进行。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0日。

(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提交。省科技攻关计划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申报时一并提交,并通过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且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在线签署意见的方式提交。

(六)省科技厅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评审及项目经费预算的评估与编制,省财政厅负责项目经费预算的审核。

(七)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3。

申报管理系统咨询单位 联系电话

省计算中心 0451―82310822、82310881

400―698―0114、13069880707

业务咨询部门 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0451―82633303、82628529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0451―87534563

学校联系人 :仲崇娜 潘铁文 82519625、82589625

附件: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