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科技处已对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进行初评,并要求我院限期整改。根据校科技处提出的修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基本科研业务费申请人必须为哈尔滨工程大学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教师,且申请人当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项目组成员年龄可适度放宽。
2、自由探索计划、引进优秀人才资助计划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重大项目培育计划、创新团队培育计划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3、申报者必须有能力完成项目验收基本指标方可申报,并在项目计划任务书中按基本指标具体分配年度研究成果。无法完成基本指标者,不受理申报。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1)自由探索计划、引进优秀人才资助计划验收基本指标:SCI论文收录2篇,申请发明专利4项,申报成功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
(2)重大项目培育计划、创新团队培育计划验收基本指标:SCI论文收录4篇,申请发明专利6项、授权2项,获省部级以上项目2项,获得省部级三大奖二等以上奖励1项。
4、对于未完成基本指标者,撤销项目并收回剩余经费,两年内不得申报基本科研业务费计划项目;对于超额完成指标的教师,学院将给予滚动支持或优先资助。
二、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执行。
附件:
校科字[201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