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通知和工作要求,现将2023度秋季学期学院“硕博连读”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院将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后续复试环节,资格审核结果微信报名群公示。

二、面试系统

由于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复试采用“腾讯会议”为软件平台,采取“双机位”的模式进行面试。主机位建议使用电脑登录,摆放于考生正面;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可使用电脑或手机登录。如有困难,及时向院系反映(请不具备远程面试条件的考生12月16日16:00前联系院系,逾期未联系将视为具备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

请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提前学习并熟悉面试系统使用方法。

三、面试相关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考官有特殊规定者,以考官规定为准。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2.设备与网络要求:考生必须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如使用台式机,请同时准备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建议尽量使用笔记本电脑,预装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支持Mac);如使用手机,需准备智能手机(不可过于陈旧),需具备网络和视频对话功能。

3.设备摆放要求:主机位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副机位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建议手机采用飞行模式(须有WiFi信号支持)。

四、考核安排

1.复试时间及相关安排

复试只有面试环节,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报名材料QQ群予以公示。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缴纳平台(网址:http://pay.hrbeu.edu.cn/payment/,选择“秋季学期博士复试考试费”缴费项目,缴纳考试费100元。

2.考核程序及内容

1)外语考核

外语考核包括听力、口语、阅读能力测试,全面考察考生的外国语应用能力,满分20分。

2)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为重点,并参考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满分为80分。

对于成绩排名后30%(含)或有硕士阶段不及格成绩的考生,考核时将加强对其科研潜质和学术素养的考察,根据考生参与学术研究项目和已取得学术成果情况客观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考核成绩(满分2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8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4.其它要求

除对应报考类别的考核内容外,对报考学科交叉、与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考察以下内容:

1“学科交叉培养博士”专项计划需注重对考生交叉学科研究方向所涉及多学科领域的知识、能力考察。复试考核环节应邀请交叉学科专家参加。

2“与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应依托联合培养项目需求,有针对性的考察考生相关知识基础和科研潜质。考核前校内导师须与联合培养导师充分沟通,并邀请其共同参与考核工作。

五、公示

考核结束后,学院在QQ群公示复试成绩,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

六、有关说明

(一)招生计划批复

博士生导师可招生最大人数严格按照本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审批工作中学校批复的计划数执行,不得超计划录取。导师当年招生数包括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本年度未批复招生计划的导师不得招收博士生。

(二)实际录取限额。

对于在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结束后国家批复的专项招生计划,如果获批导师总计划数超过限额,将在后续博士招生工作中适当调减实际招生人数。导师当年录取总人数不超过4人(新遴选导师不超过1人)。

(三)其他情况

1.与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专项或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仅限直博生)录取的博士生,不计入导师招生总人数:

1)若导师录取总人数小于或等于3人,该导师在两个专项均可招收博士生;

2)若导师录取总人数已经达到4人,该导师仅可在其中一个专项招收博士生。

2.对于目前在校博士生人数较多的博士生导师,学校将在本年度招生计划申报和实际招生中予以适当控制。

(四)专项计划

1.学科交叉项目按《哈尔滨工程大学2023年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主责导师申报。

2.与军科院联合培养项目按《哈尔滨工程大学-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2023年招生简章》所列导师组申报,名额不计入学院和相应导师招生计划总数。

七、监督和举报电话

为保证2023年度博士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公正,特设立举报监督电话:0451-82589300。



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

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