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通知和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度春季学期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院将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后续复试环节,资格审核结果和报名申请材料QQ群(群号:656330740,请报名考生加入,申请加入请备注“姓名-报名导师”)公示。

二、面试系统

由于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复试采用“腾讯会议”为软件平台,采取“双机位”的模式进行面试。主机位建议使用电脑登录,摆放于考生正面;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可使用电脑或手机登录。如有困难,及时向院系反映(请不具备远程面试条件的考生12月16日16:00前联系院系,逾期未联系将视为具备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

请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提前学习并熟悉面试系统使用方法。

三、面试相关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考官有特殊规定者,以考官规定为准。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2.设备与网络要求:考生必须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如使用台式机,请同时准备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建议尽量使用笔记本电脑,预装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支持Mac);如使用手机,需准备智能手机(不可过于陈旧),需具备网络和视频对话功能。

3.设备摆放要求:主机位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副机位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建议手机采用飞行模式(须有WiFi信号支持)。

四、考核安排

1.复试时间及相关安排

复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材料通过qq群予以公示。在网报时间内,考生须通过哈尔滨工程大学缴纳平台(网址:http://pay.hrbeu.edu.cn/payment/)选择2023年度秋季学期博士报名费缴费项目,缴纳报名费200元。本校学生直接用学号登录,非本校学生用身份证号注册后登录。

2.综合考核程序及内容

对于通过申报资格审核的考生,由学院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含材料申请审核、初试、复试三个环节。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缴纳平台(网址:http://pay.hrbeu.edu.cn/payment/)选择“秋季学期博士复试考试费”缴费项目,缴纳考试费100元。

综合考核得分(满分100分=材料申请审核得分(满分40分+初试得分(满分30分+复试得分(满分30分);

材料申请审核、初试、复试三个环节均需达到及格分数(即每个环节的得分大于或等于满分的60%),否则不予录取。

1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由多名专家组成的材料申请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评分,多名专家打分的平均值记为考生的材料申请审核得分主要审核内容: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2初试

初试采取撰写科研报告方式进行(即考生报名时学院要求提供的科研报告)。主要审核内容:

1)考察考生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2考察考生的科研工作能力和科研潜力等;

3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等;

学院成立由多名专家组成的初试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科研报告进行审核并评分,多名专家打分的平均值记为考生的初试得分

对于不符合《申请考核办法》中申请条件第(七)条第1、2、3款的考生,初试需增加考核申请人专业基础能力和专业素养的环节。增加考核申请人提交的本人硕士学位论文(即考生报名时学院要求提供的硕士学位论文材料)。由初试审核小组考察申请人的论文和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能力和专业素养(包括特殊学术专长、突出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100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值记为考生该环节的得分,得分60分以上方可参加复试,该环节为加试环节,得分只作为是否具备参加复试资格的判定,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

3复试

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本学科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并配备2名秘书进行面试系统操作、记录及数据统计等事务性工作设监督人员1名,对复试全环节监督。复试现场重点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国语应用能力、已开展的科研工作和取得的成果等,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于不满足外语免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复试考核环节将对考生的外国语水平进行重点考核内容之一,全面考察考生的听力、口语、阅读理解能力、专业外语测试等外国语应用能力,并将结果报送研招办。

4)其它要求

除对应报考类别的考核内容外,对报考学科交叉、与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考察以下内容:

1“学科交叉培养博士”专项计划需注重对考生交叉学科研究方向所涉及多学科领域的知识、能力考察。复试考核环节应邀请交叉学科专家参加。

2“与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应依托联合培养项目需求,有针对性的考察考生相关知识基础和科研潜质。考核前校内导师须与联合培养导师充分沟通,并邀请其共同参与考核工作。

五、公示

考核结束后,通过QQ群公示考核成绩。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

六、有关说明

(一)招生计划批复

博士生导师可招生最大人数严格按照本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审批工作中学校批复的计划数执行,不得超计划录取。导师当年招生数包括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本年度未批复招生计划的导师不得招收博士生。

(二)实际录取限额。

对于在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结束后国家批复的专项招生计划,如果获批导师总计划数超过限额,将在后续博士招生工作中适当调减实际招生人数。导师当年录取总人数不超过4人(新遴选导师不超过1人)。

(三)其他情况

1.与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专项或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仅限直博生)录取的博士生,不计入导师招生总人数:

1)若导师录取总人数小于或等于3人,该导师在两个专项均可招收博士生;

2)若导师录取总人数已经达到4人,该导师仅可在其中一个专项招收博士生。

2.对于目前在校博士生人数较多的博士生导师,学校将在本年度招生计划申报和实际招生中予以适当控制。

(四)专项计划

1.学科交叉项目按《哈尔滨工程大学2023年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主责导师申报。

2.与军科院联合培养项目按《哈尔滨工程大学-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2023年招生简章》所列导师组申报,名额不计入学院和相应导师招生计划总数。

七、监督和举报电话

为保证2023年度博士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公正,特设立举报监督电话:0451-82589300。



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

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