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通知和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春季学期我院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院将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后续复试环节,资格审核结果在考生微信群通知(微信群见通知下方)。

二、面试系统

由于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复试采用“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软件平台,采取“双机位”的模式进行面试。主机位建议使用电脑登录,摆放于考生正面;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可使用电脑或手机登录。另外,将“腾讯会议”软件定为备用面试系统,请考生提前做好两套面试系统的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院系反映(请不具备远程面试条件的考生于5月8日16:00前联系院系,逾期未联系将视为具备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

请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提前下载《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学习并熟悉面试系统使用方法,并参与学院安排的测试环节(见下文)。并提前熟悉测试“腾讯会议”备用软件平台。

三、面试相关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考官有特殊规定者,以考官规定为准。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2.设备与网络要求:考生必须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如使用台式机,请同时准备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建议尽量使用笔记本电脑,预装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支持Mac);如使用手机,需准备智能手机(不可过于陈旧),需具备网络和视频对话功能。

注意:学院计划将于近期组织考生进行集中测试,请考生务必参加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腾讯会议系统请自行测试并学习使用,复试中如需启用备用系统,将临时通知考生本人)。

3.设备摆放要求:主机位设备由网页端登录“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副机位扫描主机位面试系统中的二维码登陆,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设备摆放要求:主机位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副机位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建议手机采用飞行模式(须有WiFi信号支持)。

四、考核安排

(一)硕博连读复试(只有面试环节,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复试时间及相关安排

复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微信群里通知),报考材料考生微信群公示。

2.考核程序及内容

(1)外语考核

外语考核包括听力、口语、阅读能力测试,全面考察申请人员的外语听、说、读等的应用能力,满分20分。

(2)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以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为重点,并参考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满分为80分。

对于成绩排名后30%(含)或有硕士阶段不及格成绩的考生,考核时将加强对其科研潜质和学术素养的考察,根据考生参与学术研究项目和已取得学术成果情况客观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学科交叉培养博士”专项计划博士还要注重对考生交叉学科研究方向所涉及多学科领域的知识、能力考察。“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博士将加强对考生外语表达和交流能力的考察。

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考核成绩(满分2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8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学院网站公示。

(二)“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

1.复试时间及相关安排

复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微信群里通知),报名材料考生微信群公示。

2.综合考核程序及内容

对于通过申报资格审核的考生,由学院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含材料申请审核、初试、复试三个环节。每个环节的考核结果微信群通知,综合考核得分学院网站公示。

综合考核得分(满分100分)=材料申请审核得分(满分30分)+初试得分(满分30分)+复试得分(满分40分);

材料申请审核、初试、复试三个环节均需达到及格分数(即每个环节的得分大于或等于满分的60%),否则不予录取。

1)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由多名专家组成的材料申请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评分,多名专家打分的平均值记为考生的材料申请审核得分;主要审核内容: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2)初试

初试采取撰写科研报告的方式进行(即考生报名时学院要求提供的科研报告)。主要审核内容:

(1)考察考生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2)考察考生的科研工作能力和科研潜力等;

(3)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等;

学院成立由多名专家组成的初试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科研报告进行审核并评分,多名专家打分的平均值记为考生的初试得分。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未达到“申请条件第(五)条”要求的申请人,初试需增加考核申请人专业基础能力和专业素养的环节。增加考核申请人提交的本人硕士学位论文(即考生报名时学院要求提供的硕士学位论文材料)。由初试审核小组考察申请人的论文和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能力和专业素养进行评分,满分100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值记为考生该环节的得分,得分60分以上方可参加复试,该环节为加试环节,得分只作为是否具备参加复试资格的判定,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

3)复试

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本学科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并配备2名秘书进行面试系统操作、记录及数据统计等事务性工作,设监督人员1名,对复试全环节监督。复试现场重点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专业英语、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是否具备攻读博士的潜力以及已开展科研工作与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工程博士还将结合考生工程实践经验和已经取得的代表性成果,重点考察考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工程实践能力,解决复杂工程中系统性问题和关键性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素质和潜力。“学科交叉培养博士”专项计划博士还要注重对考生交叉学科研究方向所涉及多学科领域的知识、能力考察。“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博士将加强对考生外语表达和交流能力的考察。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缴费

考生通过“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缴费,交费后方可参加复试,复试费用为100元,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新生报到时由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学校专家评审

院系复试考核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成立专家组,对复试考核通过人员进行评审。评审将主要依据综合考核、导师考核、外语水平等方面因素,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基础和创新能力,同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名额等情况,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拟录取名单公示

考核结束后,学院只公示考核成绩,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九、有关说明

1.博士生导师可招生最大人数严格按照本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审批工作中学校批复的计划数执行,不得超计划录取。导师当年招生数包括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本年度未批复招生计划的导师不得招收博士生。

2.工程博士招生按《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所列专业学位类别申报,名额不计入院系和导师招生计划总数,原则上每名导师招收工程博士不超过1人。

3. 学校作为科研经费博士试点高校之一,获批部分科研经费博士计划。科研经费博士试点旨在建立健全科研经费支撑博士培养的新机制,并以此为契机健全博士生教育投入机制和质量保障体系。学校将在船舶与海洋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两个A类学基础上,面向船舶与海洋装备、海洋信息、船舶动力、先进核能与核安全、智能科学等5个学科群,有条件开展科研博士招生。对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科研经费充足,承担国家、国防重大、重点项目的博士生导师均可酌情申报,名额不计入导师招生计划总数,原则上每名导师招收科研博士不超过1人。

4.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后,2020级硕士生(含休学且全部课程随同2020级上课的2019级硕士研究生)不允许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5.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2020级硕士研究生若在硕士阶段第二学期出现课程成绩不合格或重修的情况,可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6.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将于2021年9月取得博士生学籍。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在取得博士生学籍后,将享受国家及学校有关博士研究生的待遇,其硕士生待遇自行终止。在取得博士学籍后,若申请人中途终止博士学业,须返还博士助学金与硕士助学金之差额。

7.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不得参加硕士生“双向选择”就业,不得报考外单位博士生。

8.申请硕博连读的在校硕士研究生在硕士阶段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经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人事部门同意并签订《定向协议》后,方可申请。

十、监督和举报电话

为保证2021年博士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公正,特设立举报监督电话:0451-82589300。

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