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通知和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度春季学期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学院将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后续复试环节,资格审核结果和报名申请材料QQ群(群号:656330740,请报名考生尽快加入,申请加入请备注“姓名-报名导师”)公示。

二、综合考核

通过申报资格审核的考生,由学院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含材料审核、初试、复试三个环节,各环节考核分数在QQ群公示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缴纳平台(网址:http://pay.hrbeu.edu.cn/payment/),选择“春季学期博士复试考试费”缴费项目,缴纳考试费100元。本校学生直接用学号登录,非本校学生用身份证号注册后登录。

1.综合考核程序及内容

综合考核得分(满分100分=材料审核得分(满分40分+初试得分(满分30分+复试得分(满分30分);

1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由多名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评分,多名专家打分的平均值记为考生的材料审核得分主要审核内容: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学习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2初试

初试采取撰写科研报告方式进行(即考生报名时学院要求提供的科研报告)。主要审核内容:

1)考察考生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2考察考生的科研工作能力和科研潜力等;

3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等;

学院成立由多名专家组成的初试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科研报告进行审核并评分,多名专家打分的平均值记为考生的初试得分

对于不符合《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中申请条件第(二)条第3款中(1)(2)(3)条件的考生,在初试中考核其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情况及科研成果情况,加强对该类考生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素养的考核。

3)复试

复试环节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复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本学科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还应邀请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参加;复试现场重点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国语应用能力、已开展的科研工作和取得的成果等,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于不满足外语免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复试考核环节将对考生的外国语水平考核作为重点考核内容之一,全面考察考生的听力、口语、阅读理解能力、专业外语测试等外国语应用能力,并将结果报送校研招办。

4.其它要求

除对应报考类别的考核内容外,对报考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非定向就业工程博士、在职工程博士的考生,还应考察以下内容:

1“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应加强对考生外语表达和交流能力的考察。

2 非定向就业工程博士应加强对考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工程实践能力,解决复杂工程中系统性问题和关键性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等方面素质和潜力的考察。

3)在职工程博士应结合考生工程实践经验和已经取得的代表性成果,重点考察考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工程实践能力,解决复杂工程中系统性问题和关键性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素质和潜力。考核环节应邀请企业专家参与。

三、公示

考核结束后,学院在QQ群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

四、相关说明

(一)招生计划批复

博士生导师可招生最大人数严格按照本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审批工作中学校批复的计划数执行,不得超计划录取。导师当年招生数包括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批复的招生计划可用于招收学术型博士生和非定向工程博士。本年度未批复招生计划的导师不得招收博士生。

(二)博导招生限额

1.博士生导师每年度招收的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博士生总数不得超过4名,其中招收的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得超过1名。新遴选博士生导师首年招生计划为1名,兼职博导每年度招生计划最多为1名。

2.与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专项或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录取的博士生,不计入博导招生总人数:

1)若博导录取总人数小于或等于3人,该博导在两个专项均可招收博士生;

2)若博导录取总人数已经达到4人,该博导仅可在其中一个专项招收博士生。

)专项计划

1.推进博士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于承担国家、国防重大、重点项目,科研经费充足的理学、工学、管理学博士生导师,可申请招收科研博士。原则上每名导师招收科研博士不超过1人。

2.本年度学校设置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水下域、零号工程等专项计划,支持相应团队开展相关研究。招生计划在团队内分配,并须按相关要求进行配套。

3.在职工程博士招生按《哈尔滨工程大学2024年在职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所列专业学位类别申报,原则上每名导师招收的在职工程博士不超过1人。

五、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51-82569310(工作时间:8:00-11:30,14:0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451-8258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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