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班级建设考评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各班级基层组织建设、表彰先进,完善奖励机制以及促进优良学风、班风和寝风的形成,特制定《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班级建设考评体系》,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班级建设考评体系由思想政治建设、班级学风建设、班风建设、以及科技创新等四项指标组成。

1.思想政治建设

思想政治建设的考评由开展团活情况、团籍注册率以及预备党员和党员人数、入党积极分子人数、社会实践服务情况5项指标组成;

(1)开展团活情况:依据开展团活的形式、主题、内容、质量、特色、参与人数等情况将各个班级分成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给予5分、3分、1分、0分。(本项打分由团委宣传中心负责)

(2) 团籍注册率:对注册率达95%以上的班级加5分,80%~95%的班级加3分,70%~80%的班级加2分,小于70%的班级0分。(本项打分由团委组织考核中心负责)

(3)党组织建设: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上完党课)占班级总人数的多少取前五名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其余不加分;班级拥有1名党员或预备党员给班级加1分,总分加满5分为止。(本项打分由各年级党支部负责)

(4)社会实践服务情况:依据各个班级参加社会服务活动的实际情况将各个班级分成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给予5分、3分、1分、0分。(本项打分由团委实践部负责)

2.学风建设

学风建设的考评由四、六级考试通过人数、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人数、班级平均成绩等七项指标组成。(本项打分由学生会学习指导中心负责)

(1)四级通过率在90%以上的班级加10分,80%~90%的班级加8分,70%~80%加6分,其余不加分。

(2)六级考试通过10人以上的班级加5分,7~10人加4分,5~7人加3分,3~5人加2分,1~3人加1分。

(3) 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10人以上的班级加5分,7~10人加4分,5~7人加3分,3~5人加2分,1~3人加1分。

(4)按各班级平均成绩在年级中的排名前五名依次加10分、8分、6分、4分、2分、1分,其余班级不加分。(小专业班级根据具体成绩情况单独进行评比)

(5)按各年级班成绩优秀率的高低排名前五名的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2分、1分,其余不加分。

(6)班级每有一个不及格人次相应减0.5分。

(7)班级每有一个降级的或退学的学生相应的减3分。

3.班风建设

班风建设的考评由上课出勤率、宿舍卫生评比、集体活动、在学院团委学生会等部门的学生干部人数、受通报批评或处分人数、受通报表扬及奖励人数等指标组成。

(1)按各班级上课出勤情况每有一位同学旷课一学时相应减0.2分。(本项打分由学生会学习指导中心负责)

(2)各班级各寝室卫生总评得分90分以上的班级加5分,80~90分的班级加4分,70~80分的班级加3分,60~70分的班级加2分,60分以下不加分。(本项打分由学生会生活资助中心负责)

(3)根据各班级学生在院系的学生干部的人数(副部级以上)取前五名分别给予5分、4分、3分、2分、1分的加分。(本项打分由团委组织考核中心负责)

(4)根据各个班级一年内文体活动的开展和参与情况取前五名分别给予5分、4分、3分、2分、1分的加分。(本项打分由学生会文体活动中心负责)

(5)班级学生在青春校园、工学周报、启航网等校内媒体上发表文章的每篇加0.5分,在《英才报》上发表文章每篇加0.2分,上限6分。(本项打分由团委宣传中心负责)

(6)凡有学生被通报表扬的班级按每人次加3分,凡有学生被通报批评的班级按每人次减5分,对于获得白卡数排名前三的班级分别减5、4、3分。对于年终获得红卡数在各年级排名前三的班级分别加5、4、3分。(本项打分由团委组织考核中心负责)

(7)在优秀寝室评比中,对获得优秀寝室的班级将给予加分。具体为每有一个优秀寝室给予班级加2分,如存在混寝的情况,给予每个班级加1分。(本项打分由学生会生活资助中心负责)

4.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的考评由科技竞赛获奖情况、科研立项、科技创新普及情况三项指标组成。(本项打分由团委科技创新中心负责)

(1)各班级凡有在各级科技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将给予相应的加分,每个科研立项团队按一人次计算。具体为国家级科技竞赛获奖的学生按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6、5、4分,省部级科技竞赛获奖的学生按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5、4、3分,校级科技竞赛中获奖的学生按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3、2、1分,在院级竞赛中获奖的学生每人次加1分。

(2)凡有科研立项的班级给予相应的加分,每一项加2分;如果有混合的科研立项团队,酌情考虑加分,或按团队组成比例加分。

(3)根据各班级科技创新的普及情况以6分、5分、4分、3分、2分、1分6个等级对各班级进行打分,主要根据“班级科研攻关小组”的申报情况进行打分。

5、限制条件

(1)凡在一学年内降级、退学总人数超过两人或不及格人数超过8人的班级取消其“三好班级”、“优秀团支部”评选资格。

(2)各班级所得总分将作为“三好班级”、“优秀团支部”评选、年终学生干部评优、班级学生“推优”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3)班级出现较严重政治性问题或恶性事件取消“三好班级”、“优秀团支部”评比资格。

(4)不能按时全额收缴团费、完成团委下达的工作任务的班级取消“优秀团支部”评比资格。

备注:以上各项加分情况由团委、学生会、党支部等部门提供,按照各部门制定出的相应打分方案,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考评工作,最终总分统计工作由团委组织考核中心完成。本考评体系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解释权在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

201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