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2023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3级本科生: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7]118号)、《关于开展2023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附件1)、《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附件2),为做好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报名学生范围
2023级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不含留学生)。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已修完入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第一学期所要求的所有必修课程。
2.第一学期所有必修课程须首次考核合格。
3.未受处分或受处分已解除的学生。
4.非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的学生。
5.非休学期间的学生。
6.非南安普顿海洋工程联合学院、中俄创新班的学生。
7.非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非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包括以保送、高水平运动员、新疆西藏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生等形式录取的学生)。
8.所学专业应与拟转入专业的通识教育平台及机类平台的课程类型一致,且转入前所修必修课总学分不少于拟转入专业应修必修课学分的90%。
9.每名学生只可申报一个专业。
二、名额分配
院系 |
专业 |
接收限额 |
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 |
能源动力类 |
22 |
三、转专业工作总体安排
时间 |
地点 |
工作安排 |
具体内容 |
涉及学生 |
4月16日 晚上18:30 |
动力楼15楼 |
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专业介绍 |
能源动力类(包括能源与动力工程和轮机工程专业)介绍、就业前景、科研发展及船舶动力行业最前沿的科技资讯和发展动态。 |
欲转入我院能源动力类的学生、2023级动力学院全体本科生 |
4月17-18日 |
动力楼205 |
我院申请转出学生的审核 |
转出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学生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审核报名学生是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 |
我院申请转出的学生 |
4月20-21日 |
网上申请 |
申请转专业学生网上填表 |
申请转专业学生通过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注:1.学生只可申报一个专业;2.转专业申请时间:4月20日6时-21日20时止,逾期不可进行补报。 |
申请转出、转入学生 |
4月22日 |
动力楼205 |
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上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
(1)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要求转出学院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2)第一学期成绩单原件(红章); (3)原专业培养方案电子版及其复印件1份。 |
|
4月23日8.30 |
动力楼204 |
复试考核 |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成绩=所修全部必修课的综合平均成绩(计算首次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其中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考核不予通过。 面试主要考核申请者的专业学习理论基础(25分)、是否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25分)、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25分)及在本专业研究领域的发展潜力(25分)。 |
申请转入我院且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 |
4月24-26日公示 |
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及考核的申请者的复试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按照各专业拟招收的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期3天。 |
4月24-26日 |
转专业学生须通过教务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结果查询及确认(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注:转专业结果确认时间:4月24日6时-26日20时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
4月27日 |
学院向本科生院上报转专业拟录取名单。 |
备注: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本科生教学秘书:谭晓京
联系电话:0451-82569310,QQ:56635440,欢迎致电咨询。
附件1:关于开展202,3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附件2: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附件3:2023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4:教务系统转专业功能操作流程(学生端)
附件打包下载:/fujian.rar
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
2023年4月16日